根据方案,深圳市政府直属机构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共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都纳入了调整规范。机构改革调整后,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个别机构暂缓调整),共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约三分之一。
从方案分析,这次改革调整的主要机构有:市贸易工业局、市科技和信息局、市高新办、市保税区管理局、市信息办整合组成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整合组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组成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育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整合组成市文体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知识产权局整合组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组成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区和龙岗区交通局与公路局的职能与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管理,各区不再承担市政道路建设、管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