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王忠在担任海口市地税局副局长兼稽查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55万元、港币10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同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1万元。目前,此案经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王忠涉嫌行贿人民币21万元的犯罪事实是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审查海口市地税局原局长陈谟林等人的受贿案中发现的。据此,第一分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对王忠提起公诉。
据海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介绍,目前,检察机关查办了海口市地税系统窝案串案23件25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1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7人,100万元以上的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