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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官场的良心”

[日期:2007-03-23]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傅剑锋 鞠靖 [字体: ]

 

  图:孙湘隆(左):“我做什么事都是求良心的安稳,尽做人的本分而已,不管是对李大伦(右一)、曾锦春(右二)他们,还是对天湖爆炸案。”

  

  《南方周末》2006年9月21日头版

  
  
  2003年12月23日上午9时55分,湖南郴州市天湖大酒店门前停车场发生爆炸案。图为爆炸现场

    

  公安部网站发布对天湖爆炸案嫌疑人周龙斌的A级通辑令

  在李大伦、曾锦春联手遮天的时日,百余官员被牵进郴州特大窝案,但是,也有一批官员在秉持做人做官的操守,其中一人就是时任市公安局局长的孙湘隆。那时候,他被称作———

  “郴州官场的良心”

  “你在这里算是个钉子”

  “天湖爆炸案将来是要翻盘的!”一年前,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孙湘隆说。

  一年后,这个案子果然翻了过来:今年2月17日,被湖南郴州市检察院以存疑不起诉放掉的爆炸杀人嫌疑人周龙斌成了公安部A级通缉犯,涉嫌贪污受贿、枉法放人的郴州市检察院第一副检察长陈瑶云潜逃后于3月中旬被捕。2月16日,另一副检察长徐望实被捕,在此案中涉嫌介绍贿赂的郴州“大牌”律师黑子林同日被捕。

  由于这起命案受到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操控,2004年9月被抓获的大矿主周龙斌,在2005年11月又被郴州市检察院以不起诉的方式释放。但随着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纪委书记曾锦春先后被抓(详见本报去年9月21日头版报道:《举城狂欢庆贺郴州贪官倒台反腐重拳终结官场七年畸变》),尤其是去年底两案全面进入司法程序,这起被称为天湖爆炸案的命案盖子也终被掀开了:

  今年1月底,湖南省委高层对天湖爆炸案作出复查批示。2月2日,湖南省检察院向郴州市检察院发出《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认为周龙斌等人涉嫌以爆炸方式故意杀人,基本犯罪事实存在。

  在李大伦、曾锦春联手遮天的时日,郴州百余官员被牵涉其中,或为保位,或为升官,或者同流合污。

  曾在天湖爆炸案中坚定反对曾锦春等人操纵的一位郴州市公安局老局长,也开始被郴州人屡屡提及。他和李大伦、曾锦春的长期抗争,在李、曾联手遮天的郴州官场里被看成是奇迹。“洁身自好就已经不容易,他还能坚持做人做官的原则,真算得上郴州官场的良心了。”郴州市政府一位官员感叹。

  这位公安局长,就是现任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的孙湘隆。

  本报记者向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怀贤证实了这一说法。孙湘隆由于多次抗击李大伦、曾锦春的腐败行为而遭打压,2003年递交辞职报告欲离开郴州,后湖南省公安厅将他调至省厅。离郴之际,部下何怀贤曾对他说:“你在这里算是个钉子,是李大伦和曾锦春的对立面。你在,他们还会收敛一点,你一走,制约他们的人就更少了。”
  
  挑战腐败上司李大伦

  孙湘隆1997年从邵阳调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两年后李大伦才从湖南省农委调任郴州市委书记。

  在何怀贤的记忆里,李大伦和孙湘隆刚从外地调来时,家属都没来,所以逢年过节两人还在一起吃饭。但随着后来李大伦插手城建和地产的腐败后,孙湘隆就与他分道扬镳了。

  “我得罪李大伦,就是从调查他情妇的地产项目开始的。”孙湘隆告诉本报记者。

  李大伦的这名情妇,通过李大伦之手把郴州的一块公共性质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建造商品房。她计划通过转手这个房地产审批项目获利500万元。她和几个人虚假注资了一家名叫盛行地产的开发公司,欲以地块作抵押向银行融资,进行空手套白狼式的房产开发。但这个项目在运作不久后就资金链断裂,这家公司的数名股东潜逃。

  郴州警方刚抓了这几名商人,李大伦就打电话给孙湘隆:“把人放了,事情摆平就行了。”孙湘隆回忆:“我很快知道原来这个案子和他的情妇有关。但我不想枉法,所以在电话里答复他这几个嫌疑人检察院已经批捕,不好随便放人。”

  这挑战了李大伦在郴州独断的权威,也触犯了他的腐败利益。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案发后李大伦被查封的家庭存款达3200万元。这些款项主要来源于工程建设和房地产项目审批、矿产资源审批、买官卖官三个方面。尤其是房地产方面,其常德同乡邢立新与李大伦的家属合作,开办了多家房地产公司,积累了数千万元资产。

  放人的要求被顶回来后,李大伦就提议市委组织部把孙湘隆提拔为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但又把他从公安局党组书记降为党组副书记,另提一名副局长担任党组书记,以此架空孙的权力。闻讯后,孙湘隆直接跑到李大伦的办公室,“大伦同志,你这个做法是要不得的。老子就是老子,儿子就是儿子。政法委的副书记到了公安局里反而变成党组副书记,做老子的怎么反而做成了儿子?”

  “李大伦根本没想到一个小公安局长敢这样跟他说话。”孙湘隆回忆起这段笑了,“我当时告诉他,你可以免掉我的局长职位,但我知道他免不掉,因为任免一个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必须要经过省公安厅。我还说,你有市委书记的权力,我有一个党员向省级机关反映你问题的权利。他可能害怕这一点。”

  孙湘隆说完后,李大伦出乎意料地当面给市委组织部打电话:“孙湘隆的人事安排就撤销算了。”

  李大伦对孙湘隆作了妥协后,也希望能获得回报。2003年,李大伦的一个常德老乡拿着李的批条,要求郴州市公安局买下1000件防弹衣,总额要380万元。孙湘隆查证后发现,这批防弹衣居然是常德一家农机厂生产的,根本没在公安部备案。“穿上这样的防弹衣如果死了人,那就是坐牢的罪。”孙湘隆坚决不同意。但李大伦的常德老乡不管不顾地把货运进了公安局仓库。

  孙湘隆不愿为强卖行为埋单:“警力远大于郴州的长沙市公安局,60件防弹衣就够用了。我们怎么能把钱浪费在这里?”

  李大伦作了退让,要求孙湘隆写个报告,他再以其他名目从市财政里直接拨钱即行,但孙湘隆仍没有答应。后来专案组查明,李大伦之所以急于要公安局买下这批防弹衣,是因为他从中收了几十万元的贿赂。

  李大伦专案组的成员在查证此事时,不由对孙湘隆感叹:“敢这样对一个市委书记坚持原则,你的身上真是没有一点媚骨。”

  此事使李大伦必欲除孙湘隆而后快。他和当时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负责人联手,准备通过人大评议的“合法程序”评议掉孙湘隆的局长之职。这次评议调查了100多名各级干部。结果出乎李大伦意料,32位人大常委,有31位对孙湘隆投了优秀票。

  对此事印象颇深的何怀贤回忆,当时人大的那位负责人很不高兴:“你们怎么光讲好的?他就没有问题吗?他是个神仙吗?”一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就反驳:“我们得凭良心讲话,这样的好干部要保护!”
  
  反击纪委书记曾锦春

  孙湘隆的这种性格也很快得罪了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

  曾锦春通过滥用“双规”手段,威慑不听他意旨的矿老板和政府干部,插手人事安排,分肥矿山利益,纵容黑社会,引起广泛民怨,以致他在去年9月19日被“双规”后,郴州市民举城狂欢。据新华社报道,在他11年的纪委书记生涯里,敛聚了8000余万元财产,其情妇邝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县公安局原局长雷军也是曾的得力干将,其家产逾1000万元,涉嫌贿赂金额约700万元。郴州坊间认为曾锦春够得上“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本报记者查证资料也发现,在纪检系统的涉案官员里,确实无人能望其项背。

  孙湘隆开罪曾锦春就始于不同意曾锦春提拔他的女婿雷军。早先雷军只是一名售票员,后曾锦春把雷军安排进了郴州市苏仙派出所。孙湘隆赴任后,曾锦春要求他提拔雷军。“雷军这人德性很差,我认为提拔这样的人会打击其他干部的积极性。”孙湘隆拒绝了曾的要求。

  曾锦春就“曲线救国”,他先把雷军调到郴州下属的资兴市任公安局副局长,然后又把他调到宜章县公安局任政委,过了一阵子就把他提拔为局长。“他在提拔雷军方面完全避开了我。”孙湘隆说。

  但他们还是很快正面交上了火。郴州市公安局下属的经税支队接到举报,有矿主偷税40余万,一查是曾锦春亲戚开的矿。曾锦春致电孙湘隆要求放人,孙不同意。孙湘隆回忆,曾的亲戚想塞他2万元钱,他当面拒绝了,“我觉得这笔交易不划算啊,我拿了你的钱,你的人出来了我却要进去了。”

  拒贿后,孙湘隆特意告诫此案办案干警小心“糖衣炮弹”,办成“铁案”。但握在纪委书记曾锦春手中的“双规”大权更不可小觑。此前曾有不少干部由于不听曾的招呼而被其报复性“双规”。如宜章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邝茂盛被“双规”59天,原宜章县法院院长文道值被“双规”50余天,郴州下属的桂阳县更有11名科局级干部被报复性“双规”,以致有官员获悉曾锦春被抓后在郴州市委门口大哭。

  孙湘隆自认不贪不色,根本没把柄可让曾锦春抓。但办这起税案的副支队长陈正民却被曾锦春“双规”了20多天。孙湘隆找到时任市委书记的李大伦说:“这是曾锦春对公安干警明目张胆的报复。如果陈正民不放出来,我这个公安局局长哪怕不当了也要和曾锦春干到底。”李大伦担心事情闹大,就催促曾锦春第二天放人。

  这一次尽管又胜了,但孙湘隆对李大伦、曾锦春已忍到极点。回忆这段日子,孙湘隆很感慨:“那时我非常苦闷和彷徨,作为公安局长,会看到很多他们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情报。但是郴州的网太密了,我的职权有限,我不是监察,不是纪委,我无能为力啊。”

  2003年6月26日,他决定以辞职来表达愤怒和不合作。这份辞呈写道,“各种因素所致,我不宜再担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长。这是我经过较长时间的思考而作出的抉择,请予批准。”

  出乎孙湘隆意料,时任湖南省委常委的公安厅厅长周本顺(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赏识孙的正直,把他调到省公安厅任助理巡视员。

  没有人想到,他在临走之际还要卷入与曾锦春集团更凶险的一场斗争,甚至差点丢命。
  
  天湖爆炸案的幕后

  把孙湘隆卷进来的就是天湖爆炸案。

  本案发生于2003年12月23日上午,此前数月公安厅已决定把他调任到省厅。但由于正式辞去局长尚需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他还要履行局长的职责。

  案发9个月后的破案结果表明,此案其实是由郴州市政协委员、三十六湾的大矿主周龙斌策划的爆炸杀人案。

  受害者周兵元为周龙斌的同村人、临武县政协委员,也是三十六湾的大矿主。本报记者调查得知,这两家在三十六湾是最有势力的矿主,也是争夺矿山利益最相互仇视的矿主。从死者周兵元的兄长周华元处获知,早在1996年,两家就为争夺一个铅锌硒矿发生激烈斗殴。周龙斌雇佣的打手把周兵元的弟弟周康元打成重伤,把周林元打成轻伤。

  随着有色金属价格的不断上涨,他们之间的利益争斗也日趋激烈。尤其是周龙斌的238矿,年赢利近亿元,曾引发两家之间的明争暗夺。这种争夺与积怨越来越激化成人身伤害。2000年,周华元被两个不明身份者砍伤,身上八九个刀疤痕至今仍清晰可见。周华元告诉本报记者:“我认为只有周龙斌才会雇凶砍我。”2001年,周华元、周兵元兄弟家门被炸烂,后屋顶又被炸烂。本报记者去周家,发现至今还残存数年前被炸碎的玻璃。

  案件知情者透露,2003年天湖爆炸案案发前,周龙斌抓到了想在他车下安装炸药包的周继平。周继平声称是自己想炸死周龙斌,与他人无涉,他因故意杀人未遂被判了刑。但周龙斌认为,周继平和周华元、周兵元兄弟关系亲密,是受了他们指使。所以周龙斌也要对周兵元、周华元兄弟痛下杀手。

  这两家的争斗,其实是三十六湾混乱的矿山秩序的缩影。

  本报记者赴三十六湾调查得知,三十六湾山腰以下的矿山多数有采矿证,山腰以上的矿山多数是没有采矿证的黑矿。记者直接查数,至少有数十家在把尾砂废水直排入河。这些黑矿各有权力背景,曾锦春就曾是三十六湾最重要的权力背景。郴州人皆称曾锦春为“曾矿长”,其8000余万元的赃款中最主要部分即来自于他对矿山的分肥。

  三十六湾的大矿主周龙斌就是靠矿山结交上了曾锦春,两人关系之好令临武县当地官员对周龙斌怀有敬畏。郴州坊间流传这样一个故事,周龙斌曾在一个晚上与几名矿老板打赌10万元,如果他不能在10分钟内打电话叫曾锦春来吃夜宵就算输。结果曾锦春果真在10分钟内赶到。

  这就是孙湘隆要调查的周龙斌,曾锦春利益集团里的重要盟友。

  “其实再过两天,我的辞职申请就要在郴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孙湘隆回忆。但他还是准备去临武县公安局布署调查破案工作。“我记得很清楚,在车过宜章县和临武县交界时,这辆性能很好的奥迪车方向盘忽然打滑”,具体原因至今未明。曾多次到医院看望他的何怀贤记得,孙湘隆的肺部伤得也严重,高烧不退,伤势略好就后就匆匆出院。另有一位知情者解释,孙湘隆之所以要匆匆离开郴州,是因为他担心一些与他斗争过的腐败集团会对他下黑手。这在郴州早有先例,天湖爆炸案发生的几天后,郴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肖鹏金在同城的宾馆被杀害。

  由于孙湘隆匆忙出院,2004年他赴任公安厅后旧伤复发,抽掉脑伤溢血后才保住一命。

  此后他暂时离开了此案。

  2004年9月11日,周龙斌归案。周兵元家属提供给本报记者的资料显示,周龙斌很快动用起曾锦春的关系,他被转押到宜章看守所。这是由曾锦春的女婿、时任宜章公安局局长的雷军控制的地方。湖南省检察院日前的通报揭开了这次运作的轮廓:周龙斌被抓后,周龙斌的弟弟周龙学一次性支付周龙斌的法律顾问黑子林700万元现金,要求律师摆平此事。两名副检察长共收300万元,打通其他关系花了300万元。黑子林自己留下了100万元。事后,周龙斌又通过律师给了两名副检察长数额不等的好处费。目前,专案组从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望实及常务副检察长陈瑶云家搜出价值千万元的现金及财物。

  熟悉其间关系的郴州政法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如果没有曾锦春从中操控与施压,这两名副检察长收受巨额黑金枉法放人的可能性极小。周龙斌和曾锦春有太深的利益勾连,周兵元的家属在其申诉里认为曾锦春等人收受了共约3000万元的贿赂。

  孙湘隆早在曾锦春被抓前就认为是“曾锦春从中做了手脚”。2006年上半年,他发现周龙斌被蹊跷释放后,就到郴州检察院复查案卷,并把对曾锦春的怀疑汇报给了有关司法机构。

  现在,曾锦春专案组的部分工作人员已参与到天湖爆炸案的调查中。曾锦春和几名检察官操纵司法的幕布已被揭开,对逃犯的追缉四处撒网。出于工作纪律,孙湘隆对目前案情的进展没有透露一言。他只是告诉本报记者:“我已经是58岁的人了,不可能升官了,做什么事都是求良心的安稳,尽做人的本分而已,不管是对李大伦曾锦春他们,还是对天湖爆炸案。”

      
  前湖南省纪委书记杨敏之点评

  “指望人人都像孙湘隆也不现实”
  
  
  
  杨敏之,中国监察学会原副会长,前湖南省纪委书记,1988年到1998年主政湖南反腐工作。因胆识过人,在全国纪委系统具有极高知名度。本报特邀请杨敏之点评孙湘隆的作为。

  湘隆的事情我听说了,包括他下面的陈正民被曾锦春“双规”的事我也听说了。

  我曾经说过,在一个地方,一般是市委书记说了算,在当时的体制下,对李大伦是没办法监督的。谁敢监督比自己官大的人?谁敢监督管自己的人?谁又敢坚持原则不唯上?很多腐败案的当事人都是一把手,李大伦在郴州可以称王,这个教训是很深刻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湘隆真的凭自己的原则性和一身正气顶住了压力,那真是很不容易的。

  但是话说回来,在现在的制度下,指望人人都像孙湘隆这样也是不现实的。如果仅仅靠个人的觉悟来防止腐败、抵御腐败,那肯定是不行的。旧的体制上的障碍才是问题症结所在。我认为这里至少有四个结:

  第一个是权力越位。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说过,“反腐败首先还得从制度上入手。因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权力没有边界是最大的祸害,而我们的权力之间没有边界或边界模糊。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必然给寻租活动提供土壤和空间。

  第二个是反腐败的主体错位。除了必须依靠党的自律以外,还应该让人民也成为反腐败的主体,也就是党要唤醒人民反腐败。温家宝总理说,反腐败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

  第三个是监督缺位。从纵向上讲,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们建立健全了各种监督机构,从表面上看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监督体制,但是从结果上看,往往只有自上而下的监督,而无自下而上的监督。

  第四个是教育失灵。从这几年的事实大家可以看到,教育不可谓不多,但腐败蔓延的势头却并没得到遏制。这说明,反腐败教育虽然重要,但教育只能影响人们的选择,而不能决定人们的选择。当体制、机制、制度给人们留下较多的作恶空间时,教育必然失灵。这是人性使然。你提倡什么并不重要,而制度的导向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跑官要官买官能够得手,就会有人去跑、去要、去买;如果讲假话,搞政绩工程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就会有人去做;如果“一把手”说了算,就会有人在一把手面前卑躬屈膝,溜须拍马,等等。但是有的人看不到这些,他们老是迷信空洞的说教,甚至不惜浪费巨大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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